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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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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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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士的庄园》

作者:脂肪颗粒

  序言

  序言的内容比较枯燥,但是很重要,帮助你了解和过滤文章,请认真读完。

  本文讲的是18世纪初英国一个地主乡绅的故事,属于乔治亚时代。具体是什么时间呢,举个例子,比《傲慢与偏见》的时代还要早半个多世纪。美国尚属英国的殖民地,蒸汽机没有发明出来,火车自然也是没有的,一切还都很原始。但是经过英国君主立宪后,资本主义制度带给市场的活跃却让一切陈旧的事物正潜移默化的发生改变。

  虽然没有维多利亚时代那样光彩夺目,但是这个时代已经拥有了大型的集体纺织厂,珍妮纺织机也是在这个时代发明的,人们渐渐走出土地成为工人,工商业有了繁荣的迹象。

  而同时,这个时代又很黑暗。伴随着英国的海上殖民统治,他们到处烧杀抢掠,贩卖黑奴,残杀土著,无恶不作。工厂主剥削底层人民,人们生活非常艰苦,而且还有天花瘟疫蔓延,大批人类惨死。妇女没有地位,看了下那个时代的婚姻法,发现他们英国该时期的妇女比天朝的妇女还凄惨,嫁人之后在法律上就相当于已经死了,完全沦落为丈夫的附属物,没有任何财产权,嫁妆都成了丈夫的私产,丈夫想给谁就给谁,还不能随便离婚。

  我觉得这个时代很有特点,于是搜集了一部分资料文献,开了这篇小说。

  男主是地主阶层的人物,文章主要围绕一座庄园的继承权更迭发生的一系列故事。男主是地主,身上没有任何爵位,这个时代的贵族爵位不是那么简单就有的,整个英国拥有可继承爵位(不包括爵士)的贵族男系不超过400人(推断数字,不太准确,可能更少),反而绅士阶层的地主占有国家财产的60%以上。

  ‘绅士’二字在过去是地位和身份的象征,只有特定的人可以被称为‘绅士’,不像现在只是个随便的称呼,是个男人就可以自称。

  就像《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对达西先生姨妈说的那样:“我决不会为了要跟您姨侄结婚,就忘了我自己的出身。您姨侄是个绅士,而我是绅士的女儿,我们正是旗鼓相当。”

  ‘绅士’一词源于西班牙语,代指‘那些出身古老世系的人’,可以用来专指那些无法继承本家族贵族头衔的世家子弟。也就是说能被称作绅士的人,即使没有爵位,也一定能在某个贵族的谱系上找到他的名字。

  后来,绅士有了更加广泛的含义,还可以指高级军官,国教神职人员,上院议员等。如果一个人经受过高等教育,也就是昂贵的绅士教育,并最终获得了牧师、律师、医生等资格,那么即使他出身平民,也可以被尊称为绅士。可是高等教育的花费不是普通人能够承担的起的,而且有一定的门限,所以绅士与一般人的界线仍然是泾渭分明的。

  而英国的 ‘绅士教育’讲求不分割家产,因为一旦把家产分给好几个儿子,那么属于这个姓氏的总资产就少了,代表的地位和身份会随之下降,所以多数人倾向于把所有的固定资产留给一个儿子,一般是长子,其他儿子则只能得到一小部分流动资产。这也就意味着只有一个儿子还是上流社会,而其他儿子却会变得一文不名,变成穷光蛋。能够被哥哥留在庄园当帮忙算不错了,不然就得一个人出去打拼。所以这个时代的人,兄弟之间的关系非常恶劣,多是为了财产问题。像《简爱》中罗切斯特先生就是小儿子,他的父亲不肯给他任何遗产,所以想尽办法给他娶了一个带有雄厚嫁妆的妻子,甚至不在乎这个女人有家族精神病史。我们现代的人很难理解,那么富有的一个人为什么不肯拿出一点点钱来分给小儿子,可在当时这就是社会现实,是‘绅士教育’的要求。

  于是现实中,达西先生迎娶伊丽莎白的故事基本是不可能的。

  绅士阶层的人对自己财产能否增加十分在意,所以儿子结婚时,儿媳妇能够带来的嫁妆就是可以丰富自身财产最重要的一环,老派绅士是绝对不会允许穷人嫁进自己家门的,他们对儿女的婚姻有很强大的掌控力。所以达西先生没有父母真是个很好的设定,这意味着没人管他,而且不光达西先生没父母,宾利先生也没有,试问上哪里找这么多有钱有势,帅气年轻,还无父无母的单身汉?

  何况伊丽莎白还有个商人阶级的亲戚。

  达西姨妈说:“你的确是个绅士的女儿。可是你妈是个什么样的人?你的姨父母和舅父母又是什么样的人?别以为我不知道他们底细。”

  商人在有身份的绅士阶层是被人看不起的,因为商人做生意的风险太大,也许一时有钱,可是经不起风浪,一旦出事,马上就沦为穷光蛋,还得回去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作。而且没有经历过‘绅士教育’的商人,即使有钱,也只会被人看做暴发户而鄙视。关键是没有经历过‘绅士教育’这一项,高等教育不是随随便便就对普罗大众开放的,要有特定的身份才有资格接受‘绅士教育’。到了维多利亚时代,因为社会发展的急速需求,高等教育才渐渐对一些平民百姓放开,在过去,即使有钱也进不去这种给贵族们定义的上流社会。而上流社会意味着关系网,没有这层关系网,再有钱也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了不几天。

  所以伊丽莎白说:“我自有主张,怎么样做会幸福,我就决定怎么样做,你管不了,任何象你这样的局外人也都管不了。要是他跟我结了婚,他家里人就厌恶他,我也毫不在乎;至于说天下人都会生他的气,我认为世界上多的是知义明理的人,不见得个个都会耻笑他。”这话的确很噎人,达西的姨妈甚至大骂她:“你完全丧尽天良,不知廉耻,忘恩负义。你决心要叫他的朋友们看不起他,让天下人都耻笑他。”

  从中可以看出整个绅士阶层的人对于商人阶层的鄙视程度,只是稍微连点亲就这样难以忍受,更何况是跟商人家的女儿结婚。在上流社会的眼中,商人的女儿很放荡,因为要抛头露面,所以根本没有操守,跟不检点的女人没有两样,还不如农民的女儿呢。

  还有继承权的问题,英国的继承法很乱的,什么样的继承法都有,条条框框,脂肪懒得说。主要说说两个,一是限定继承权,二是长子继承权。

  限定继承权参考《傲慢与偏见》,内贝特先生把所有固定资产都留给柯林斯先生,妻子和女儿们却只能在他死后被表哥赶出去。我当初看到这点的时候很不解,心想,你把庄园卖了,把钱都给你妻子女儿不行吗?看来是不行的,英国的土地是分封制,内贝特先生的土地是过去某个贵族分他的土地,他只有使用权,却没有买卖权,还要承担使用该土地的义务,比如承担兵役,所以土地就只有柯林斯表哥能继承了。同时这种继承是在土地不负债的情况下继承的,也就是说,如果内贝特先生欠了钱,他死后,继承土地的柯林斯不承担任何债务,而他留给女儿的嫁妆却要通通支付债务。反正就是继承土地的人不欠债,其余流动资产偿付债务。所以借钱的人要小心,借出去的钱很容易因为借债人的死亡而血本无归,因此人们轻易不借给别人钱。这块法律写的很复杂,我也看不太明白,大概就是这样的。

  长子继承权顾名思义,不多解释,指很多土地规定只有长子能继承。《傲慢与偏见》中,为什么那么多优秀的小姐急急忙忙要嫁出去?夏洛特这样不错的姑娘居然只能嫁给人憎狗厌的柯林斯,而且是努力争取才得到的。主要就是因为有土地继承权的男人太少,而等着嫁给绅士的闺秀却太多。所以有继承权的绅士们可以挑三拣四,而未婚小姐们则要学习画画、刺绣、钢琴、跳舞、外语等不断给自己增加筹码,最重要的是要有份丰厚的嫁妆,不然就等着当老处女吧。很多绅士家庭,宁可女儿一辈子嫁不出去,也不把女儿嫁到身份不匹配的家庭,还是古板的‘绅士教育’的要求,门第观念太严重。

  前面说,18世纪的女人出嫁后会丧失所有人权,成为丈夫的附属物,嫁妆成为丈夫的私产,任由丈夫处置。这明显是很不合理的,如果丈夫要把妻子的嫁妆都赠送给他的私生子,妻子难道也要忍气吞声吗?所以渐渐地出现了一种财产托管机制,如果女方特别有钱有势,女方的父母会在女儿出嫁前会跟男方签署法律条约,将女儿的嫁妆托管给第三方,每月只能领取利息(这个时期的银行利率和国债都很高),只有女儿的子女才能随后期遗产分配继承其母亲的嫁妆,而男方没有直接处理嫁妆的权利,所以《白衣女人》中有为了谋取妻子的嫁妆而策划谋杀的故事。

  本文的男一号就是在限定长子继承权下,其母早逝,继承不了任何东西的二儿子。虽然是绅士的儿子,可是父亲太渣,不肯花钱让他接受昂贵的绅士教育。

  再说说18世纪初的物价水平,当时1英镑=20先令,1先令=12便士,1便士可以让一个人一整天吃的饱饱的,可见当时的物价和通货情况。一个工人或者从事体力劳动的仆人如果一个月能赚30便士,那么虽然很拮据,但起码能吃饱,年收入在1至2英镑之间。比工人阶层高一点的文职人员,因为读过书,所以年薪在几英镑至十几英镑之间。受过绅士教育的底层绅士,比如律师、医生、教师、牧师等,年薪在几十英镑到几百英镑之间。再往上就是拥有土地的乡绅,根据土地的出产和投资来盈利,但也不会太多,几百英镑就很不错了。

  所以达西先生一年1万英镑,可真是李嘉诚级别的人了,内贝特先生一年一千英镑也富得流油,是当地最有名望的乡绅。要知道18世纪初的时候,整个英国政府的年收入才不过200万英镑,包括大不列颠岛,以及北爱尔兰、美洲大陆以及英属印度等全部殖民地,可是达西先生一个人就有1万英镑的收入。内贝特太太夸他富得跟王公一样真没说错,根据我查阅的当时某个伯爵的年收入才700英镑,而达西先生名义上只是个没有贵族头衔的地主啊,你说他是干什么才得到了这么多的钱?宾利先生是商业起家的,年收入才5000英镑,说达西家没有黑色收入我才不相信。也可能作者当时也只是臆测富人阶级赚多少钱,所以不太合理,还可能18世纪到 19世纪间,几十年间的通货膨胀太厉害了。

  跟小说较劲没有必要,《傲慢与偏见》就像18世纪末的yy小说,发表到jj的话,可以想象成一篇古代言情小说,某个五六品官员的某个女儿,经历了艰难险阻嫁给了某位高权重的侯爷当正妻,身份地位严重不匹配,且该侯爷父母双亡,没有兄弟妯娌,又兼情深似海、英俊潇洒、本事不凡,可以让其他出身高贵、嫁妆丰厚的名门闺秀嫉妒到死。

  资料比较少,我差不多会尊重史实来写,但毕竟咱是理科出身的,没有太多文化内涵,懒得查资料的地方就直接糊弄过去,相信大家也都是当娱乐小说看,愿意接受糊弄。

  需要提前了解的东西都在这里了,后文我就不具体解释该时期的法律文化了,所以大家要细细阅读以上内容,帮助理解剧情。

  下面是最重要的部分。

  我的这篇小说会涉及到英国的海上殖民统治,不会写中国,因为17XX年的时候,中国正值乾隆盛世,皇帝下令闭关锁国,禁止海上贸易,小洋鬼子没法上门打劫。但是会写殖民印度,会写贩卖黑奴,会写黑暗血腥的纺织厂和受到压迫剥削的工人农民。我会以谴责的角度来写,不必太过担心。但主角始终是18世纪的英国人,接受当时的教育和社会体系,我会参照一些英国小说里的人物来描写,所以你不能期待他拥有20世纪的中国人那样的世界观和正义感。

  所以就有了这样一个问题。

  有的读者非常敏感,不能接受这样的故事。因此我特意写了这篇序言,好让大家能够提前过滤。如果你觉得英国过去侵略了中国,让你难以接受一部描述18世纪初以英国为背景的小说,那么我建议你不要阅读,也不要找作者的麻烦。毕竟咱写这部小说只是为了娱乐,网络快餐小说,肤浅的耽美文而已,爱情占大部分,没必要上升高度是不是?大家也可以当成架空来看。总之呢,三观太正的千万别进来,作者玻璃心,伤不起,一被说就难受。

  另外,禁止转载,禁止我把我的小说在百度贴吧等地点讨论流传。

  作者有话要说:  注:以上参考了《18世纪英国妇女的财产权》《英国绅士教育研究》《18-19世纪英国财产法和继承法》《18-19世纪英国妇女的生活和工作状况研究》等。你看,读序言也不会浪费时间的,这不就增长姿势了吗。实在觉得满眼废话的读者,给脂肪留下类似‘不明觉厉’的夸奖就可以点开下文了。

  我要补充一点图片,继续介绍相关背景。

  男仆的背影图片,戴白色假发,穿披风大衣。就是我说的男人们戴假发,然后用深色丝带把头发系在脑后的样子。

  男仆的全身像,其实下身是紧身裤,还有白色长袜子,和羊皮尖头皮鞋。

  仆人的礼仪也要求很高,男仆要经过专门训练才能上岗,必要的还会绣花啥的。要求站姿挺直,单手托盘,另一只手放在身后。平常走路时步行缓慢,两只手都背在身后。

  女人有贴身女仆,男人也必须有贴身男仆,照顾所有衣食起居,上图是仆人在照顾男主人洗澡,贴身男仆的英文解释是‘a gentleman’s gentleman’,很有基情哦~~~

  女仆的背影

  这是唐顿女仆的照片,一直都是黑色蓬蓬裙加白围裙,白色小帽子。

  女仆跪在地上帮女主人收拾东西。

  这是四匹马拉动的马车,《傲慢与偏见》里,达西的姨妈就颇为自得自家四匹马的四轮马车。

  马车后面还有一个看护行李的仆人,抱着箱子,唯恐东西掉下来。

  超级豪华马车全图。

  这是参加舞会的图片,他们的吊灯上插满了蜡烛,墙壁上也有壁灯,所以尽管是古代,舞会大厅里也灯火通明。

  男女各站成两排,跳集体舞蹈,舞会上有乐师专门演奏音乐。

  餐桌,这个餐桌一看就是超级有钱人,因为普通人家都是用银器或者铁器,这桌子上都是瓷器。那时候瓷器很贵重,有钱人家都摆在客厅里当显摆用的装饰品。

  这是《傲慢与偏见》里显示妇女的日常穿戴,比较贫民化,那个时候社会风气还是比较封闭,妇女们的衣服都肥肥的好像面口袋,胸部的外形表现出来就很不错了。

  正式场合更豪华,会带包裹手臂的长手套,头上还会插羽毛等装饰物。

  这是宫廷贵族妇女,他们流行戴假发,头上插袋各色羽毛,穿的也新潮,是紧身衣,可以看到纤细的腰围。

  外出的时候妇女会戴帽子,穿披风。

  这是贵族妇女的骑马装。

  我们主角骑马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的。

  军人穿红大衣。

  一张油画,他们扇扇子,带羽毛,穿蕾丝。

  不光窗户上挂窗帘,连四脚床上也挂着帘子。

  所谓庄园是包括建筑在内的大片土地,农民居住在庄园的土地上,租种他们的农田,并上缴赋税。

  这是一张城镇街面图。

  与此同时,街面上的穷苦百姓。

  【正文】

  第 2 章

  肯特郡的冬天很冷,早在初秋时,树叶就纷纷飘落枝头,当寒冷的冬风携着雪花扫过时,全世界都呈现出一片苍茫灰暗的颜色。

  我不喜欢冬天,冬天的一切都显得那么丑,寒冷的空气让我的手脚冻得冰凉,可我还是坚持长时间的散步,回家这个词,总让我感到恐惧。

  乡间的小路有些崎岖,荒草很高,一个牧羊人赶着几只羊路过小道,毛皮发黑的绵羊悠闲的咬着草皮,一只杂种狗赶着它们跑来跑去。

  牧羊人看到了我,他脱帽向我致敬:“康斯坦丁少爷。”

  “你好。”我对他点点头。

  生活在奎因特的人们没有不知道康斯坦丁的,因为这个家族拥有半个小镇,奎因特庄园就是他们的产业,作为当地最有名望的士绅,康斯坦丁先生受到所有人的尊敬。

  而我就是这位康斯坦丁先生的二儿子。

  一阵冷风刮过,我打了个哆嗦,呼出许多白雾,鼻尖大概冻红了,有些喘不动气。这种感觉让我不舒服,使我回想起记忆中十分类似的痛苦……

  ……

  将死的男人躺在奢华的大床上,艰难的喘息着。他五官精致漂亮,可惜满脸都是红疙瘩,脸颊上还有一道长长的疤痕,这让他看上去非常可怕。

  牧师站在床边,怜悯的望着男人:“可怜的康斯坦丁先生。”

  男人喘着粗气,脸色惨白,满脸恐惧的望着神甫,却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牧师说:“您的夫人希望我为您领圣体,虽然我坚信您会好起来的。可是……如果您利用我来访的机会,比如说,做作忏悔什么的,我相信一定会对您的病情有所助益。您的夫人真是为贤良的好妻子,愿主保佑你们。”

  长时间的沉默,男人气喘吁吁,他试图说些什么,最终却只急的满头冷汗。

  “快为他领圣体吧,别折磨他了,我可怜的亚当。”一位美妇用手绢擦着眼泪,满脸凄楚的恳求道。

  牧师歉意的说:“哦,真抱歉,夫人。”然后他看向床上的男人:“上帝的慈悲无边无际,我的孩子,请默默跟我说:‘我向万能的主忏悔……向永远贞洁的玛利亚忏悔……’”

  男人却愤怒的盯着床边一脸泪痕的女人,他用尽全身的力气挣扎着要坐起来,却颓然无力的倒下去。

  美妇被男人临死时最后的激烈反抗吓了一跳,她惊慌的连连后退,差点绊倒。

  可是刚刚的动作让男人耗尽了他最后的生命力,一阵抽搐后,男人停止了呼吸。

  牧师把十字架放在男人身上,为死者祈祷,转身对美妇说:“请您节哀。”

  “哦,哦,亚当,呜呜呜。”美妇大哭起来,一位高大俊美的男子走过来轻声安慰她,对牧师说:“谢谢您能冒险前来,哥哥一定会走的很安稳,我们会尽快焚烧他生前的东西,谨防疾病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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